2018年至2022年福建省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92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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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6月26日电 (郑江洛)26日,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梳理总结五年来全省毒品犯罪态势特点及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发布首份禁毒工作白皮书和一批典型案例。

2018年至2022年福建省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9250件

福建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表示,近年来,全省法院保持打击高压态势,明确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重拳打击团伙犯罪及再犯、累犯、职业毒贩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并将打“源头性犯罪”与破“涉毒犯罪链条”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李永军披露,五年来,福建省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521人,重刑率达21.02%,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个百分点。严格掌握毒品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2.81%,远低于其他犯罪,有力遏制了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势头。

《福建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9250件,审结9418件,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数据反映,在严厉惩处和有效治理下,福建省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毒情向好态势日益巩固。”李永军说。

从毒品犯罪罪名分布情况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新收案件总数为6140件,占比66.38%;容留他人吸毒罪2653件,占比28.68%;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282件,占比3.05%;非法持有毒品罪143件,占比1.55%;其他罪名32件,占比0.34%。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是福建省最主要的毒品犯罪类型,该二类犯罪占比达95.06%,表明福建省是毒品过境地和消费地,此类案件多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大宗及源头毒品犯罪的发生。(完) 【编辑:曹淼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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